2017年1月1日起 云南農村新農合并入城鎮居民醫保
2016-11-29 19:25:01 來源:云南網
云南網訊(記者 李星佺)近日,云南省全面推進全省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工作視頻會議召開。
11月29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,會上省政府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提出了要求,從2017年1月1日起,全省各地統一執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政策,即農村新農合正式并入城鎮居民醫保。
此外,會議明確將省、州(市)、縣(市、區)三級衛計部門承擔的新農合行政管理職責、經辦職責,分別與同級人社部門承擔的城鎮居民醫保行政管理職責、經辦職責進行整合,統一交由人社部門承擔。
據悉,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并后,新的省級財政補助辦法也將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。各州(市)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統一為州(市)級,除中央和省級補助部分以外,州(市)和縣級如何承擔其余部分,由各州(市)確定。
在過渡期內,原參保(合)群眾使用的各種“證、卡、冊”在有效期內仍可繼續使用,超過有效期后統一更換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卡,在有效期內愿意更換的也可以及時更換。
責任編輯: 陸月玲